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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80后:【司法为民好法官】黄登魁:他是80后,却早已白了头

时间:2021-11-26 22:55人气:来源: 未知

黄登魁,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、一级法官,曾荣获“全省法院先进个人”“全国先进个人”等荣誉称号,荣立个人三等功、个人二等功各一次,一篇裁判文书被评为肇庆法院2020年度“十佳裁判文书”。

初见黄登魁,他身上生动地展现了“书生意气”这四个字。有时儒雅斯文、态度温和,无论是翻阅案卷还是撰写材料,他都不紧不慢、有条有理,待人尊敬谦让,宽容柔和;有时意气风发、态度凛然,他有“俯首甘为孺子牛”的初心,也有捍卫公平正义的忠诚担当。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。

“工作好不好在于群众满不满意”

2021年年初,周某告别家人踏上返程上班的路程,本以为明天就能上班的周某却不幸在路上出了车祸,造成重伤。周某认为这情况属于工伤,遂向公司和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赔偿。

但社保局认为交通事故的发生时间不是上班,而是在假期的最后一天,事故地点距离公司又较远,公司不承认他是因公受伤,社保局也做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。周某遂诉至法院。

黄登魁接到此案后,反复查找了周某从云南老家到公司要经过的路线,认为周某的乘车路线是云南老家到德庆的合理路线。春运期间,周某为了能在假期结束后正常上班,选择在假期的最后一天出发前往德庆,也是合理的。综合考量后,他撤销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。

同时,为了让当事人了解清楚,黄登魁在判决书中进行详细地释法明理。

“要不是黄法官公正断案,不仅要因为养伤不能上班,还要花一大笔医药费。”结案后,周某特意致电黄登魁表达谢意。

“细心和耐心是法官的基本素质”

在一宗林权纠纷行政案件中,某经济合作社称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在其不知情、未经征收、转让等权属变更程序的情况下,将权属登记在其经济合作社的林场另颁发一个林权证给某村委会,造成“一地两证”,要求撤销自然资源部门该颁证行为。

双方就案件事实的争议非常大。合作社方又因为法律知识比较缺乏,提交证据不够充分,难以证明自己的主张。考虑到林地面积大,又涉及众多村民的集体利益,黄登魁认为,自己作为承办法官必须从群众的立场出发,尽己所能调查清楚案件。

于是,黄登魁从双方林权证的来源入手,亲自到档案馆提取材料,仔细研究双方证据,并进行实地走访,引导双方进行质证。综合案件证据及双方陈述后,最终认定该自然资源部门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,撤销了该部门颁发的产权证。

“对于行政案件,我们要以事实为依据,端稳民与‘官’的天平,用正义架起‘官民和谐’的桥梁,既要保护老百姓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,又要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,促进法治政府建设。” 黄登魁说。

"做好每一件该做的事就是责任"

因为从小立志要当一名伸张正义的法官,大学毕业后,黄登魁顺利通过考试进入法院工作。进入法院后,他却并没有留在审判部门,而是去了研究室,一待就是17年。

黄登魁一边要完成审判任务,一边又要肩负起研究室工作,平均每年在完成100件案件审判任务的基础上,还要撰写材料200篇以上,年均加班时间300小时以上。

虽然不到40岁,但是黄登魁的头发已经在阳光下白得反光了,他调侃自己说:“我刚来鼎湖法院时还拥有一头乌黑的秀发,后来只能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头发越来越白。”

平时看着温文尔雅的一个人,工作的时候却是个“狠”人。2010年,由于长期用眼过度,正坐在电脑前办公的黄登魁感觉到左眼明显不适,医生诊断后确定为左眼视网膜脱落,惊慌失措的家人手忙脚乱地将他送去广州做手术。

术后第二天,想着还有一份紧急的材料没有写,本来应该好好在家休息的黄登魁左眼蒙着纱布就回到了工作岗位。“这个材料比较短,一两个小时就能写好,我自己感觉是没什么问题的。”黄登魁轻描淡写地说着,“基层法院工作任务越来越重,既然我选择了这个职业,穿上法袍,就应该承担起肩上的责任。”

来源:西江日报

作者:刘浩辉 刘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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